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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时间:2024-08-27 05:06:30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为此我们要做好回顾,写好总结。你所见过的总结应该是什么样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

为切实做好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经营和群众“节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确保我镇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发展,现将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成立烟花爆竹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席陈美典任组长,党委综治副书记林秀明、党委宣传统战委员林华、派出所所长吴福林为副组长;派出所、安办、成教办、工会、企业服务中心及各村居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安办,负责承担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提高认识

20xx年1月22日由综治副书记林秀明主持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从业人员管理培训会议,同时20xx年1月30日召开全镇村(社区)村委会主任和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会议,要求各村加大了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相关管理知识,确保节日安全。

三、加强检查、落实责任

20xx年2月1日由陈美典主席带队,镇安办、派出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辖区10家常年经营网点和20xx年4家经营网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2处烟花爆竹安全标识张贴不显眼,烟花爆竹摆放不规范,检查人员当场要求烟花爆竹经营者立即整改,且整改到位,整改率达100%。20xx年4家零售网点库存已清理完毕。同时元宵节前,2月18日镇安办工作人员排查检查辖区10家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未发现问题,各经营者均能按烟花爆竹管理相关规定遵守经营承诺。

经过全镇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开展节日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检查,为全镇安全生产打下了良好基础。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2

今年是琼海市实施“禁燃令”的第xx年,春节元宵期间禁燃已经成了我区家喻户晓的政策。今年春节元宵期间我区组织区安监所、综治办、城建大队、农业管理大队等值班人员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巡查,共出车辆40辆次,人员300人次,教育、劝导35人次。

春节前,我区组织安监所对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和店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是否具有销售资格,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所售烟花爆竹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经检查,今年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所售烟花爆竹来源不明确、消防设施不齐全等现象。

春节期间,我区组织安监所、综治办牵头,各社区(居民小组)网格化巡查,未在尽然区域发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村庄燃放量也较往年有所减少。通过直接感受,除夕至春节结束,我区空气质量总体较好,未出现明显烟雾天气及空气中弥漫硝烟味道。

元宵节期间,我区继续实施网格化巡查和夜间巡查,继续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未出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及明显大气污染现象,辖区管控秩序和管控效果持续向好。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做好博鳌亚洲论坛年会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同时筹备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工作,常态化做好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3

为切实做好站前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稳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预防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及《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我局在春节期间,认真开展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临时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层层落实监管监察责任

按照《营口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指导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区制定了《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在区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监督管理职责,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区应急局、区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站前大队等部门参加,组成站前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应急局。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市领导及上级部门对于20xx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的要求,今年我区设置临时经营摊点60处,从业人员均为往年经营业主。

二、严格把关、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监管工作

按照《营口市站前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经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站前区应急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销售人员承诺制培训,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应急局分别对各自部门的规章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归纳,对20xx年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变化进行解读。经营业主通过主动申请,签字承诺完成学习。对于违反培训内容的业主,按照承诺内容,进行处罚。按照国家、省、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烟花爆竹临时经营许可》由区审批局一站式办理,同时为规范经营,加大了执法力度,弱化审批、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政务服务模式,努力维护我区平稳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把监管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业主和公众人身财产安全

我局从2月4日至今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认真检查,局内执法监察人员分成两组每天对烟花爆竹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开展夜间加班巡查,春节假期期间每天由两名执法人员对各摊点进行值班巡查,真正做到执法监察地域无死角,时间无空白。截至目前,我局联合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一次,共计出动车辆50车次,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查出安全隐患共计20余处,并当场全部整改完毕。在监管过程中,严格对照临时销售许可,没有履行承诺制培训内容的业主,严禁销售异地烟花爆竹。

此期间,检查出的问题主要有:一是个别摊点灭火器和水桶摆放不及时,而且摆放在不易取出的位置;二是烟花爆竹摆放过高,超出规定高度;三是警示标志不规范不醒目;四是个别业主的安全意识不高,忽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五是个别灭火器和水桶不符合相关规定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站前应急局采取重点地点、重点人员监管为主和分组依次检查的方法,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检查,将烟花爆竹监管持续至2月26日烟花爆竹经营结束,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4

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精神,进一步加强市容环境 ……此处隐藏13348个字……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

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

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

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

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

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

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

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

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三、存在问题

一是对个别非法销售行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金三角市场南门残疾人等共4处非法销售点多年来一直从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销售,区安监局无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辖区公安部门也担心对其采取行动会引发社会矛盾,使其多年来成为了钉子户,无法取缔,造成这条街的其它3户无证销售点也无法管理,也对旁边的合法经营业户造成了很大的冲击,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其部分存放在旁边居民楼内的烟花爆竹和人员流动性大、密集,形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今年的销售管理过程中,由于公安部门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的管理,造成了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管理的"政出多处,多头执法"的混乱局面,销售业户感觉到销售市场的管理混乱。

四、有关建议

1、对于金三角非法销售钉子户,建议在下一年度由市安监局出面协调市治安支队联合取缔。

2、针对今年销售管理的情况,建议市局在销售开始前,对轻体房的占道审批、公安部门的管理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工作总结10

为认真做好20xx年四季度至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稳控安全大局

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工作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稳定,我镇第一时间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市应急局《天门市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形成以分管领导亲自抓、安监办具体抓、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各部门配合抓的联动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并制定《蒋场镇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工作方案》,以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镇域安全大局稳中向好。

二、聚焦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一是12月1日召开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执法工作会议,部分烟花爆竹经营点(店)负责人参会,会上分管领导强调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烟花爆竹经营店(点)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安全发展,并现场签订烟花爆竹经营点(店)安全生产承诺书10余份,发放消防宣传海报100余份;二是以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为依托,在镇十字路口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和《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的一封信》,大大提升了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做到安全经营,保障旺季平安。

三、严格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2月9日,在市安委会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小组带领下,对我镇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查看门店烟花爆竹存量情况、灭火器运转情况、安全制度和警示标志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口头指出,并现场填写《天门市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交由负责人签字、安监办存档。

12月31日、1月30日,镇安委会组织各专业委员会先后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镇安监办对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问题继续进行排查整治,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16份。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整改大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零售店认真落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继续深化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严格实施许可准入,落实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发放关卡;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形成合力,严防烟花爆竹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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