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提高教师素质,塑造教师形象,造就一支“思想坚定、业务精通,精于奉献、富于创新”的适应新时期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特建立个人师德档案,以监督教师行为,培养教师美德,促进师德行风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一、为切实加强对教师师德档案的建设、管理,确保教师师德档案制度建设的长期化、管理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师德档案的`管理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归入学校综合档案室设专柜管理。
三、教师师德档案管理员要定期收集如下资料,并装入教师师德档案:
1、教师师德总结;
2、师德考评自测评分表;
3、教师互评评分表;
4、领导打分表;
5、家长打分表;
6、学生打分表等相关资料。
四、按教师奖惩情况,根据教师行为和业绩,在教师加分表、扣分表上按时如实作好记载。
五、加强库房管理,做好防盗、避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
六、严格履行档案移交、接收等手续。
七、认真做好档案的鉴定工作,不得擅自修改和销毁档案。如需修改或销毁,必须首先填写修改或销毁情况记载,并由考评小组全体成员签名方可。
第一条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第四条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第六条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
(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境外档案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杈益,满足境外资产监管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作为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在境外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项目部、办事机构等(以下统称境外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境外档案是指境外单位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或项目合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境外档案工作应当在遵循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有利于工作、有利于保密、有利于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以企业资产关系为纽带,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确保境外档案完整、准确、有效、系统和安全。
第五条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在设立境外单位时应当在公司章程或协议中明确档案归属、流向、使用、移交等事项,确保中方权益。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人员
第六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负责境外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按照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为境外档案的应急管理提供必要协助;国家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境外档案工作纳入境外投资、资产、合作项目管理内容;海关为境外档案出入境提供通关便利,境外档案出入境制度由国家档案局会同海关总署共同制定并实施。
第七条投资主体或母公司负责本企业境外单位档案工作监督、指导。
第八条境外档案工作应当有明确的分管领导、归口管理部门、专职档案人员。
第九条境外档案工作主要内容:
(一)编制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制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三)指导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负责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和信息化等工作;
(五)组织档案宣传、培训、研究和业务交流工作;
(六)负责境外档案移交工作。
第十条境外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档案业务培训;一般选用中方员工。
第十一条境外单位工作人员有保护境外档案的责任和义务。岗位变动时,应当及时办理文件材料移交手续,并清退借阅未还的档案。
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十二条境外单位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移交工作应当纳入业务工作流程,纳入业务工作或项目计划,纳入业务部门职责范围和业务人员岗位责任制,纳入考核体系和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境外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依据所在国家、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结合境外业务实际制定,并报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审批。资本结构或主营业务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修订完善。
第十四条境外文件材料应当按照归档范围及时收集整理,按规定期限向档案部门移交进行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十五条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归档文件材料形成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完整、准确、系统,使用耐久、可靠的记录载体和记录方式
(二)归档文件材料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将具有凭证作用的复制件归档并作出说明。
(三)电子文件与其元数据一并归档,文件格式符合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有关要求。
(四)非纸质文件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文件材料若有中文译文的,应当一并归档;没有中文译文的,译出标题和目录后归档。
(五)归档文件材料一般一式一份;重要的、利用频繁的和有专门需要的可适当增加份数。
第十六条管理、建设项目、设备仪器、科研开发、产品及业务、会计、人事等各类文件材料,参照国内同类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并结合境外业务实际定期归挡。
归档文件目录在归档完成后1个月内报投资主体或母公司备案。
第十七条境外单位业务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功能,符合电子档案管理要求。
一、办公室负责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编制中心档案的案卷目录,按期将归档的案卷进行科学分类、合理排列。严格执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档案管理,同时还要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方面的学习、宣传教育、评比和检查工作,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二、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增强档案意识和档案法治观念。热爱档案工作,熟悉档案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档案管理办法,接收有关档案资料,做好各类档案的收集、编目、统计、保管等工作,熟练掌握所管理档案的全部情况。
三、严格遵守立卷归档制度。每年都必须将一年形成的文件材料组卷编目后,进行分类编目、保存。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档案带出室外,不准私自出借保密档案,因工作疏忽造成泄密或丢失加密材料,视情节轻重依照保密法规予以相应处分。档案销毁要严格执行鉴定、批准和到指定地点监销制度,任何人不得将档案材料私自处理。
五、复制、摘抄划密档案资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申请批准印制份数,复制利用完毕要及时登记销毁,不得私自留存。不得以平信邮寄或用普通电话、传真传输密级档案文件内容。
六、加强档案保密管理,明确档案保密范围,严守保密纪律,执行《保密法》和《保密手册》。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信)中泄漏属于国家的档案、资料及私人秘密内容。
八、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制、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资料,严禁将档案、资料带至公共场所、携带回家或传递、寄(运)往境外。
九、部门或个人,未经领导允许,不得利用公开的报刊、书籍、展览、广播、录像等公布档案内容。
十、按照档案归档和保密规定,对不归档的文件材料及时造册送毁。
十一、定期检查档案保管、保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请示汇报,不得隐瞒失密事故。
十二、加强库房管理,非档案人员严禁入内。
1、积极配合并参与建设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劳动技能、国防知识等教育基地,为青少年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2、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中华民族精神和革命传统教育等,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积极参与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重点做好“三失人员”(即失学、失业、失足青少年)的帮助转化工作。
4、指导并参与各中小学、各村及有关单位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努力搞好“老少共建,共建共育”、“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素质”和“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等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
5、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社会力量,积极为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努力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为规范档案室档案管理,增强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学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学籍档案、教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教学仪器设备档案和基建档案等等。
三、档案室的档案管理由档案室档案负责人负责。
四、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档案室及各科室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各主管科室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科室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2、凡应该及时归档的资料,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及时归档。
3、各科室专用的收、发文件资料,按文件的密级确定是否归档。凡机密以上级别的文件必须把原件放入档案室。
4、档案管理员根据档案室的《档案管理归档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
六、资料的分类与归档
1、档案室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档案管理归档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2、档案室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七、档案的借阅
1、因工作需要,学校的其他人员需借阅非密级档案时,由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档案申请表》送校长办公室主任核批。
2、学校档案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级别,绝密级档案禁止调阅;机密级档案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秘密级档案经审批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秘密级档案的借阅必须由校长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批准。
3、档案借阅者必须做到:
①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严禁涂改。
②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
八、档案的销毁
1、档案室任何个人或科室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学校档案资料。
2、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室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档案室主任审核经校长室批准后执行。
3、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赵鑫军校长批准方可销毁;一般的档案资料,由档案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室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在销毁学校档案资料时,必须由分管领导或档案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四、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
六、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
七、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
九、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损,墙面是否渗水,门窗是否牢固,确保档案安全。
十、凡需要借阅档案材料者,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一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人进入,一般情况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当天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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